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和《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》均明确: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包含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。 但是,现行法规并未对医疗器械使用期限、失效日期作出明确的定义,没有明确使用期限、有效期等起止时间如何计算。